商标未注册而被抢注的案例
1、北京一公司用“海底捞”被指侵权商标专用权北京一公司使用“海底捞”名称遭四川餐饮企业起诉被指侵犯商标专用权。四川知名火锅品牌“海底捞”向北京“天天海底捞”提起诉讼,要求后者为侵权使用商标支付50万元。2008年4月19日,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该案。四川省简阳市海底捞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在起诉书中称,1997年4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批准,该公司获准成为“海底捞”商标的注册人,有效期至2017年4月。2007年12月,四川海底捞发现北京市金生记餐饮有限公司,擅自在其开设的饭店的牌匾、点餐单等使用“海底捞”商标,遂委托律师向金生记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后者停止侵权活动,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2、海信商标被西门子抢注近期以来,西门子在欧洲抢注中国海信商标(HiSense)事件在业内引起各方高度关注。海信高层愤怒指称西门子行为为恶意抢注,并表示“商标一定要讨回来”。为了不影响海信的国际化发展,海信集团自2003年春季就开始和西门子谈判合理转让的事情,可双方最初的谈判由于西门子漫天要价而不欢而散,西门子向海信方面提出了4千万欧元(约合4亿人民币)的转让价。
3、日前,“联通”被成功注册为-商标。这是继“中央一套”、“超级女声”抢注安全套商标失败后,发生在安全套行业又一“抢注事件”,不过,这次抢注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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