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10ml*4
产品注册证号:津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400021号
医疗器械生产号:津(食)药管械(直)字2009第13号
储存条件及效期:于2-8℃,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2年
预期用途:作为氰化测定稀释血液的稀释剂
试剂用法:吸10ml文齐氏液加蒸馏水至500ml,置棕色瓶保存,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