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5LM(B)型矿灯
本型矿灯是以锂离子蓄电池为电源,采用LED冷光源照明的矿井下携带式照明灯具,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照度高、寿命长、免维护、安全性能好等特点。锂离子蓄电池 电池额定容量(5Ah)
产品执行标准:
GB7957-2003《矿灯安全性能通用要求》
MT927-2004《KL型矿灯》
Q/YD04-2011《KL5LM(B)型矿灯》
主要技术参数:
额定容量(Ah) | 5 | |
额定电压(V) | 3.7 | |
主光源 | 额定电流(A) | 0.18 |
点灯开始照明(lx) | ≥1000 | |
点灯11h照明(lx) | ≥500 | |
辅助光源 | 额定电流(A) | 0.06 |
点灯时间(h) | 主光源 | ≥11 |
辅光源 | ≥24 | |
充电时间(h) | ≤10 | |
外形尺寸(mm) | 121x41x93 | |
重量(kg) | ≤0.5 | |
蓄电池寿命(循环次数) | ≥500 | |
数量 | 20个/箱 |
产品使用操作方法
矿灯为荷电出厂。为保证正常使用,下矿前应进行一次补充电,然后做一次放电检查,然后上架充足电后即可投入使用;
本型矿灯内置恒流恒压充电器,可用普通铅酸矿灯充电架充电,充电架应符合MT68-2002《矿灯充电架》的规定,充电架的充电电压应调整为5~6V,单个矿灯的充电电流小于1A;
充电时应关闭灯头开关,将灯头的充电插头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按顺时针方向旋转180度即可自动充电。刚充电时电流表指示约0.9左右,如太小,应检查接触情况。
正常日常充电时间不应低于8小时,完全放电的矿灯须充10小时。
转动灯头开关可作主、辅光源的切换,若主灯有故障或电不足,可切换至辅光源;
本矿灯设有保护器,可在过充、过放或短路时切断电源,提高安全性能。当系统恢复正常后可照常使用。
运输
矿灯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受剧烈机械撞击和暴晒雨淋,严防摔掷、翻滚、重压。
贮存
矿灯应贮存在环境(0-40度),相对温度45%-90%的环境中,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无腐蚀性介质的仓库内,应远离火源及热源。矿灯若长期贮存,贮存前应充入80%的容量,三至四个月应对矿灯补充充电五小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