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及要求:
1.搜集建筑的勘探报告、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应进行现场实测。
2.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发现相关的工程缺陷。
3.根据各类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采用相应的鉴定方法,进行抗震能力鉴定。
4.对现有建筑整体抗震性能做出评价,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根据下列情况区别对待: .
1.建筑结构类型不同的结构,其检查的重点、项目内容和要求不同,应采用不同的鉴定方法。
2.对重点部位与- -般部位,应按不同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鉴定。
注:重点部位指影响该类建筑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关键部位和易导致局部倒塌伤人的构件、部件,以及地震时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部位。
3.对抗震性能有整体影响的构件和仅有局部影响的构件,在抗震能力分析时应分别对待。
现有建筑宏观控制和抗震措施鉴定的基本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使用预制楼板的砌体结构(包括底框结构)宜进行检查,凡无可靠连接措施的直接列入加固改造计划。对装配式楼梯须进行连接加固。
2.多层建筑的高度和层数,应不超过相应鉴定方法规定的最大值。凡超过要求的须改造加固。
3.当建筑的平、立面,质量、刚度分布和墙体等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在平面内明显不对
称时,应进行地震扭转效应不利影响的分析;当结构竖向构件上下不连续或刚度沿高度分
布突变时,应找出薄弱部位并按相应的要求鉴定。
4.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3)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4)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抗震能力。
5.结构体系尚宜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宜有多道抗震防线。
(2)宜具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避免因局部削弱或突变形成薄弱部位,产生过大的应力集中或塑性变形集中。
(3)结构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宜相近。
6.检查结构体系,应找出其破坏会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对重力的承载能力的部件或构件;当砌体房屋有错层或不同类型结构体系相连时及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大部分无窗间墙物体房屋,应进行相应的可行性抗震加固。当框架、框架-剪力墙结构为单向框架或单向布剪力墙时应加固改造,高层单跨框架结构宜进行加固改造。对于严重不规则结构应进行加固改造。
7.当结构构件的尺寸、截面形式等不利于抗震时,宜提出提高该构件配筋等构造的抗震鉴定要求。
8.结构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_砌体结构应按规定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柱或采用配筋砌体等。
(2)混凝土结构构件应合理地选择尺寸、配置纵向受力钢筋和箍筋,避免剪切破坏先于弯曲破坏、混凝土的压溃先于钢筋的屈服、钢筋的锚固粘结破坏先于构件破坏。
(3) 预应力混凝土的抗侧力构件,应配有足够的非预应力钢筋。
(4) 钢结构构件应合理控制尺寸,避免局部失稳或整个构件失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