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评定完损等级时,要以房屋的实际完损程度为依据,严格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进行,不能以建筑年代来评定房屋完损等级,也不能以房屋原设计标准的高低代替评定房屋完损等级的标准。
(2)评定完损等级时,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屋面等项的完损等级程度是决定该房屋完损等级的主要条件。如这三项不符合同一个完损等级标准,则应以三项中损坏严重的一项的完损程度来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
(3)评定完好房屋时,房屋结构部分的各项指标都要达到完好标准,才能评定为完好房屋。
(4)评定严重损坏房屋时,结构、装修、设备等各部分的分项完损程度不能下降到危险房屋的标准。
(5)评定危险房屋时,应参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