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单项合同额 20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1项或单项合同额 15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3 项;
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 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