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典当行设立办理指南、新设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门槛?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
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典当行申请所需资料
典当行名称
典当行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消防批文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近期审计报告
档案所在单位部门出具的拟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简历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服务项目:典当行设立
业务详情请联系:腾博国际朱经理电话/微信:1330292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