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的基本内容
一般认为,资产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资产评估工作是由专门从事资产评估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是资产评估的主体,是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的主导者,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从事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资产评估人员只有取得相应的评估执业资格,才能开展资产评估业务。
2.资产评估是对拟发生产权交易或变动的资产进行的评估。客户委托评估的资产是资产评估的客体,它是资产评估的具体对象,也称为评估对象,一般情况下,拟发生产权交易或变动是资产需要评估的前提。
3.资产评估是评估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对被评估资产有关信息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做出的价值判断。资产评估是由专业人员对被评估资产在某一时点的价值量大小所做的判断,但这种判断不是随意的估算,必须具有科学的依据。一般情况下,资产评估的依据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等,这些法律、法规是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必须遵守的;二是反映资产评估经济行为的文件,如有关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公司上市的有关批文、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公司与外方合作组建中外合资公司的有关批文等,这些反映经济行为的有关文件是开展资产评估的基本前提;三是与被评估资产相关的重大合同协议,如产品的销售合同、技术转让协议、资产的租赁合同、使用合同等,这些合同、协议往往与被评估资产的产权、使用范围、对企业盈利的贡献等方面产生影响,从而影响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因此,也是评估人员对资产价值做出判断时所依据的重要资料;四是与被评估资产有关的取费标准和-参考资料,如被评估资产所在地的房屋建筑物造价标准、各种费率取费标准、土地基准地价、行业协会发布的有关信息等,这些资料是对被评估资产价值做出判断的重要依据。
4.资产评估具有明确的目的。资产评估的目的是指资产业务引发的经济行为,如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上市、资产抵押等。资产评估目的反映了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它直接决定和制约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和方法的选择。
5.资产评估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资产评估的原则是资产评估的行为规范,是调节评估当事人各方关系、处理评估业务的行为准则,评估人员只有在一定的评估原则指导下做出的评估结果,才具有可信性。
6.资产评估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评估程序是资产评估工作从开始准备到最后结束的工作顺序。为了保证资产评估结果的科学性,任何一项资产评估业务,无论是规模较大的企业整体资产,还是单独的一台设备,在进行资产评估工作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产清查、市场调研、评定估算、验证结果等工作程序,否则将影响资产评估的质量。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即对评估价的质的规定,它对资产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约束性。
8.资产评估方法。即资产评估所运用的特定技术,是分析和判断资产评估价值的手段和途径。
以上要素构成了资产评估活动的有机整体。